阳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
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卫生部《关于卫生监
督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经阳泉市机构编
制委员会批准,撤消原“阳泉市卫生防疫站”和“阳泉
市职业病防治所”,于2002年7月组建成立的。
阳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是阳泉市卫生局领导下
的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依据政事分开、
依法行政,统一模式、综合管理的要求,本着精简、效
能、统一的原则,将有关的卫生监督职能相对集中,承
担面向社会的综合卫生监督执法任务。卫生监督所下设四个管理科室和五个业务科室,设有编制人员57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综合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主要职责是:拟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核发工作;组织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定期上报抽检结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向社会通报监督结果;负责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现场监督检测和采样工作;负责卫生监督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负责对卫生监督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的培训工作;负责对违法案件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对新、改、扩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它卫生监督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