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文件
阳卫监所业字[2006]7号
关于开展夏秋季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市直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学校食堂: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夏秋季食品卫生监督,预防食物中毒的紧急通知》精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决定从2006年6月10日开始至2006年9月底,在市直管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食堂、餐饮单位中开展“2006年夏秋季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现将《阳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06年夏秋季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阳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06年夏秋季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六年六月六日
阳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06年夏秋季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夏秋季食品卫生监督工作,预防食物中毒的紧急通知》精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决定从2006年6月10日开始至2006年9月底,在市直管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单位中开展“2006年夏秋季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为了保证此项行动计划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目的
近日,我市发生一起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加之进入夏季,气温逐渐增高,各种致病菌易于繁殖,冷饮食品及熟肉制品大量上市、夜市大量涌现,是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针对夏秋季食品安全的季节性特点,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全面检查直管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饭店,冷冻饮品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经营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一段时间的夏季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确保夏季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二、专项整治时间
2006年6月10日至9月底。
三、整治重点、时间安排及内容
㈠整治重点:
直管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饭店,冷冻饮品市场、集贸市场、食品超市等。整治内容以从业单位卫生许可证持有情况、卫生许可范围、卫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情况、餐饮业的冷荤制作、生熟隔离、食品留样、重点食品进货索证、散装食品、熟肉制品等销售环节的冷藏设施、防尘防蝇设施、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食品加工环节的规范操作情况等作为监督检查重点。
㈡时间安排:
1、6月6日至6月15日,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食品进行集中检查,各被监管单位开展自查。
2、6月15日至6月30日,对直管学校、幼儿园食堂、夜市的食品卫生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查找可能引发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安全隐患,在督促各单位规范经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的同时,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严防食品污染。
3、7月1日至7月15日,对直管饮食品经营单位、集贸市场进行专项整治,以酒类、饮料、熟肉制品、豆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等食品的进货索证和食品保质期为重点进行全面检查。对制售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以及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坚决取缔,对无索证的食品予以封存,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7月15日至7月底,重点检查糕点食品、乳制品、熟肉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的生产、加工环节,对不符合生产、加工卫生要求的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通报质检部门。
4、8月份开始至9月底,督促指导上述被检单位进行整改,对所检单位进行回头看,对好的典型广泛宣传,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暴光。对夏秋季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大总结,大评比,大表彰,大暴光。
四、专项行动要求
㈠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要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认识,真正承担起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责任,建立和完善食品卫生厂长、校长、经理负责制,并责成有专人具体负责。制定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以确保夏秋季食品的卫生和安全。在“夏季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要悬挂大幅标语,以增加“夏秋季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的气氛。标语口号是:“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㈡食品批发及销售单位,要加强熟肉制品、乳及乳制品、豆制品、糕点等重点食品的进货索证,凡购进的食品必须索取生产厂家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食品必须有明显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标签,凡没有索证的食品不得批发上市。同时要严格把好上述食品进货运输关和食品防尘、防蝇、冷藏保存关,以保证食品不变质、卫生安全。超市中现场制作食品,必须严格按照卫生许可的项目和操作规程进行,未批准的项目不得制售。
㈢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工艺、包装、储运等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产品出厂要严格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特别是没有自检机构的生产、加工企业,产品必须向有资质的检验机构送检,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上市。
㈣学校食堂、餐饮单位,要严格执行“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标准,合理布局各个功能间或区域,做到: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有索证;餐用具必须清洗、消毒、保洁;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储存、切配,避免污染;凉菜制作必须在凉菜间专人操作;隔夜熟食、剩菜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煮透;食品添加剂必须专人、专柜保管,专人领取并按标准使用;凡是承办10桌以上的大型包餐、婚宴等集体包餐,必须做到当餐饭菜留样于冷藏柜48小时。中小学校食堂禁止经营冷荤、凉拌菜,严禁食用容易引起食物中毒的扁豆角。
五、专项整治措施
㈠在夏秋季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中,卫生监督人员要加大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特别是对餐饮单位、学校食堂、食品批发市场的监督检查,在夏秋季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中不少于3次。要建立监督人员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监督人员要做到监督检查过细认真,有记录,发现问题认真查处。对不负责、玩忽职守的,要追究监督人员的责任。对违规违章的经营单位依法处罚并予媒体暴光。
㈡要加强从业单位卫生许可证持有情况、卫生许可范围,卫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的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一并落实。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食堂、餐饮单位都必须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后才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超卫生许可范围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特别是对未批准制售凉菜而制售凉菜的行为,必须坚决取缔,认真查处。对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要对其进行处罚,并停止其生产、经营行为,对从业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问题较大、情节严重的,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业单位进行处罚。加大对餐饮业单位、学校食堂餐具消毒效果和凉菜制作间紫外线消毒效果现场检测的频次。特别要加强食品夜市的监督管理。
㈢为了保证此项行动收到预期效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成立夏秋季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组长由所长张智华担任,副组长由副所长李孝祥担任。6月6日、7日分别召开直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食堂、餐饮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夏季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各单位负责人在“夏季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保障措施上签字。6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活动。在“夏秋季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注重宣传报道和信息传递,大的监督检查、大的违法案件、好的典型新闻媒体要有报道。编印“夏秋季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专题信息和“卫生监督情况通报”,及时反映和通报监督检查情况。
“夏秋季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时间长,跨度大,各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人员要高度重视,严加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到位,决不能有任何环节疏漏。通过这次活动,力求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监督指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使全市人民群众安全、放心、健康地度过盛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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