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清港酿造厂使用黄变米、河水酿酒被查处

 

时间:2006-1-24   文章来源: 浙江卫生监督信息网

 

  

  

  

  连日来, 玉环 县卫生监督所在节日保健康统一检查中,发现县清港酿造厂使用的大米有黄变现象,酿酒的水源全部引自厂外河流中,排出的污水则又流回引水河中,存在很多卫生隐患。

  县清港酿造厂位于清港镇徐都村,有着多年的酿造历史。县卫生监督部门在对车间检查时当场发现,该厂员工浸泡的部分大米有黄变现象,经询问约有 500 公斤。在仓库,卫生监督人员又发现了 163 包计 8150 公斤黄变米,外包装上没有任何标识。据调查,这批大米购自城关环城一个体户处,每市斤 1.05 元,价格比普通大米明显要低。在检查水源情况时,卫生监督人员发现,该酒厂的用水全部引自不远处的河流中,河流两边是稻田,距离河流约 50 米处的稻田中,还有一家养鸡场。而酒厂排放的污水则又排回引水河中,排污口离取水口仅 20 米左右。据酒厂员工介绍,这条河流的水水质很好,他们平时都吃这水。为证实自己的说法,一位员工还当场舀起缸里的河水一饮而尽。

  卫生监督部门指出,根据有关规定,黄变米是严禁用来酿酒的;河水因污染严重,也早已明确禁止用于食品生产经营。对清港酿造厂的违规行为,卫生监督部门已当场要求整改,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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