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卫生执法监督所迅速捣毁一地下缠肠加工点

 

时间:2006-1-4   文章来源: 四川卫生监督网

 

  

  

  

  进入 12 月中、下旬以来,资阳市城区相继发生数起因食用卤缠肠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导致 10 余人先后中毒住院(经救治后已康复出院)。事件发生后,资阳市卫生执法监督所迅速出动,对中毒事件展开全方位调查,对引起中毒的剩余食物和卤菜店未售完的卤缠肠进行封存、采样、送检。经实验室检查证实,几起中毒均系食用了亚硝酸盐超标的卤缠肠所至,有的缠肠中亚硝酸盐超过国家标准达 100 多倍。

  通过卫生执法监督人员大量艰苦细致地工作和追踪溯源,最后,数起食物中毒的供货商均指向同一个人——缠肠批发商唐某。 12 月 16 日晚 6 : 30 时左右,蹲点守候多时的卫生执法人员将正在送货的唐某挡获,查获初加工后的缠肠 10 余公斤。卫生执法人员连夜追踪至其位于皇龙片区的租住屋中,将 20 余公斤初加工的缠肠和 150 余斤待加工的缠肠皮查封,分别采样、送检,并进行现场调查,制作法律文书。调查证实:该加工点既无《食品卫生许可证》, 2 名加工人员也无《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属于典型的地下黑加工点。

  12 月 20 日 ,资阳市雁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结果证实,唐某所送给经销商的缠肠和家中粗加工后的缠肠中其亚硝酸盐含量均超过国家许可标准 100 倍以上,是引起数起食物中毒的根源。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过程中。市卫生执法所提醒广大市民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严禁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保证食品安全,保护人民健康,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生产经营行为,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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